【转载】“一函两书”,这些知识点你知道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印发
《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
强调要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什么是“一函两书”制度?
如何进行协同推进?
1 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协同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特联合印发本通知。 2 什么是“一函两书”制度?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 “一函”指的是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指的是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一函两书”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 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落实“枫桥经验”关于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等要求,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与工会的协作配合质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 “一函两书”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劳动报酬分配、调整、支付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劳动安全卫生的执行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的情况;职工教育培训及其经费提取、使用的情况。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被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5.用人单位违反《工会法》,阻挠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或因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进行打击报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